1.對於民眾或法人團體來文,於擬函回復時,應將該民眾或法人團體之地址書寫於受文者欄位受文者之後方,便於文書單位寄送公文
2. 甲機關上網公開「徵求約僱人員1名,擔任本機關雇員。」請問以上用字是否使用正確。
。
3. 有關法律用語下列何者敘述錯誤?
- 司法院「置」秘書長一人。
- 「科」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- 行政命令之制作用「製定」。
- 教育部「設」文化局。
4. 有關公文用字下列何者正確?
- 副本份數用「一份、二份」而不用「1份、2份」。
- 主旨案別用「一案」而不用「1案」。
- 對於復文用「回覆」而非用「回復」。
- 對於會議紀錄上應註明「主席、記錄」而非「主席、紀錄」。
5. 發文機關要求受文機關於一定期限回復時,該期限應寫於何處?
- 主旨項
- 說明項
- 辦法項
- 附件欄
6. 乙機關行文給甲女性民眾,該受文者下列何者稱謂敘述正確?
- 甲小姐。
- 甲夫人。
- 甲太太。
- 甲女士。
7. 直轄市市長須出席行政院會,故與行政院有隸屬關係。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行文予行政院所屬機關時,其公文直接稱謂均應用「鈞」以示尊重。
8. 依據公文程式條例第8條規定,公文應符合下列那些基本原則?
- 簡單明瞭。
- 簡淺明確。
- 清晰完整。
- 迅速整潔。
9. 假設教育部函衛福部,該公文主旨內期望語可以用「希照辦」。
10. 公文中有關數字之使用,下列何者正確!
- 新臺幣5000元。
- 九二一大地震。
- 第四屆第六會期。
- 百分之五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