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對於同一原因事實造成多數當事人權利受侵害之事件,經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者,其合計最高總額以新臺幣多少為限?
- 一億元。
- 二億元。
- 三億元。
- 四億元。
2. 個資法之立法目的包括?
- 避免人格權受侵害。
- 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。
- 以上皆是。
- 以上皆非。
3.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政策目標,就其規範意旨言,應包括?
- 商機。
- 建立信賴機制。
- 建構安全機制。
- 以上皆是。
4. 所謂其他適當方式,指利用政府公報或、他可供公眾查閱以及下列哪些方式為公開。<br>
- 新聞紙。
- 雜誌。
- 電子報。
- 以上皆是。
5.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,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、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,致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而足生損害於他人者,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?
- 2年。
- 3年。
- 4年。
- 5年。
6.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、機會或方法,犯本章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多少?
- 二分之一。
- 三分之一。
- 四分之一。
- 五分之一。
7. 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的個資法運用,應尊重當事人權益,是屬於下列何種原則?
- 誠信原則。
- 比例原則。
- 正當合理關聯原則。
- 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特約限制原則。
8. 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,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,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多少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。
- 五百元。
- 二百元。
- 三百元。
- 四百元。
9. 損害賠償請求權,其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?
- 2年。
- 4年。
- 6年。
- 8年。
10. 個資法應於幾日內為准駁之決定,必要時,得予延長,延長之期間不得逾15日,並應將其原因以書面通知請求人?
- 15日。
- 16日。
- 17日。
- 1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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