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眾包最適合用在事實的收集上?
2.多元化計程車最後並沒有通過?
3.審議式的討論法是指先看事實、再看感受、再看想法,最後做綜合的做法?
4.資通訊系統,開放資料是建立在資訊公開法上面,是資訊公開的一個進階。這是否為前院長張善政推動的?
5.透過連署的方式,叫做由下而上的議程設定,由下而上在60天之內需要回應。
6.立法委員認為北京是台灣的一部份,跟北京簽約是地方協約,所以不需要做審查。這是否為318事件起因?
7.表的部分是呈現資訊,或是執行某種形式、工具審議跟討論。
8.所有人的基礎認識、基礎事實不一樣,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可能會吵架?
9.政策決定時期他產業的朋友會很好心分享全部的資訊?
10.在tisa.g0v.tw此網站可以知道服貿裡面跟你有關的是什麼,他的人可以過來嗎?資金可以過來嗎?你的人可以過去嗎?資金可以過去嗎?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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