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CRC的四大原則,乃禁止歧視原則、兒少最佳利益原則、兒童權利之可司法性,以及兒童生存權。
2. 下列何者並非CRC法規檢視之性質?
- 全面性
- 片面性
- 持續性
3. CRC第2條所謂「管轄範圍內的每一個兒童」有禁止歧視之權利,此雖涵蓋國家範圍內之每一個兒童,但並不包括非依合法程序入境之兒少。
4. 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2條之規範,公約所揭示保障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的規定,但不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。
5. 國內法若與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有所牴觸,仍應以國內法為優先適用。
6. 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9條之規定,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,就其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於本法施行後 _____提出優先檢視清單,有不符公約規定者,應於本法施行後 _____完成法規之增修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,並應於本法施行後 _____,完成其餘法規之制(訂)定、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。」 請在空格中選填適當的經過期間。
- 1年內、2年內、3年內
- 2年內、3年內、5年內
- 1年內、3年內、5年內
7. 依CRC第4條規定,關於經濟、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,締約國應運用其本國最大可用之資源,並視需要,在國際合作架構下採取該等措施。
8. CRC第31條第2項規定,締約國應尊重並促進兒少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之權利,並應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、藝術、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,則本公約保障兒少享有何種文化、生活或藝術之權利?
- 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
- 適合其年齡之遊戲與娛樂活動之權利
- 以上皆是
9. 兒少禁止歧視原則,係指國家應給予所有兒少無差別性之待遇。
10. 若法規與CRC內容相違背,特別是涉及生命、人身自由、訴訟權等可能嚴重侵害兒少權利的法律,應如何處理?
- 需立即修正
- 得修正
- 應修正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